本站提供专业的[留学生论文]定制业务,如需服务请,联系电话:13671516250.
本文是博士论文,本论文在分析我国木质林产品质量安全现状的基础上,应用风险管理基本理论,进行了木质林产品质量安全的风险源分析、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的研究,获得了七大类木质林产品质量安全的风险源、风险因素、风险等级,提出了实现木质林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控制的政策措施建议。
第一章 绪论
本章首先分析了论文的选题背景,提出了论文的主要研究目的和意义。在国内外相关文献资料研究综述的基础上,明确论文的出发点,并指出目前中国相关研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围绕这些问题确定了本论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和研究框架,最后给出了论文的主要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1.1 课题研究背景
1.1.1 木质林产品范围界定
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在1982年木质林产品定义和分类中对木材描述:“木材(未加工)是指自然状态的倒木或采伐的木材,带皮或去皮的,圆形、劈开的,大致成方形或其他形状(如树根、树桩、树瘤等)的木材,包括从采运点获得的所有木材,即从森林或森林外采伐的树木数量。”可见,FAO 所指的木质林产品来源于森林,FAO 确定的木质林产品范畴主要包括原木、锯材、人造板、纸浆等,还包括竹藤类等部分产品。
产品统计口径在林产品贸易研究中不一致,不同统计口径林产品种类范围不一样。《中国林业统计年鉴(2000)》所附的《进出口主要林产品》将林产品分为非木质林产品和木质林产品。其中非木质林产品主要包括苗木类,菌、竹笋、山菜类,果类,茶、咖啡类,调料、药材、补品类,林化产品,竹藤软木类;木质林产品主要包括原木类,锯材类,单板类,人造板类,木制品类,纸类,家具类及其他。
近几年不少学者在对木质林产品碳储量和碳排放的研究过程中,将木质林产品分为广义的木质林产品和狭义的木质林产品。广义的木质林产品是指采伐后的木质林产品(Harvested Wood Products,HWP),也可简称为木质林产品,均是指从森林中采伐的、用于生产诸如家具、胶合板、纸张和纸类等日用品或用作能源的木质材料,另外其他非木材纤维类产品包括竹藤类和其他一些植物纤维材料产品也计入木质林产品。狭义的木质林产品仅指木材纤维类产品,包括工业用原木、薪材和诸如锯材、人造板等木质纤维产品。
也有学者在对木质林产品国际竞争力的实证研究中,将木质林产品分为原木、其它原材、锯材、人造板、木制品、木家具、木浆、纸和纸制品等。
《中国林业发展报告》将中国的林产品分为木质林产品和非木质林产品。其中木质林产品分为 8 大类,主要是原木、锯材、人造板(包括单板、刨花板、纤维板、胶合板和强化木)、木制品、纸类(包括木浆、纸和纸板、印刷品等)、家具、木片和其他(薪材、木炭等)。
可见,研究侧重点及研究目的不同使得木质林产品没有完全确定和统一的涵义。考虑到资料的可比性,及结合本文的研究目的和研究内容。本文参考了 FAO分类和《海关统计年鉴》、《中国林业发展报告》、《中国林业统计年鉴》的统计口径,将木质林产品界定为原木、锯材、人造板、木家具、木制品,不包含木浆、纸和纸制品。其中人造板仅指胶合板、纤维板、刨花板和细木工板,木制品主要涉及木地板(实木地板、复合木地板和强化木地板),另外还涉及防腐木材产品和木结构用材产品。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1.2.1 研究目的
本研究将风险管理理论运用到木质林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中,综合分析影响木质林产品质量安全的潜在风险源,评估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后果严重程度,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选择合适的风险管理技术,并在风险管理实施过程中对其进行动态的监控和评价,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具体要达到的目的如下:一是预防和控制木质林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止其对人类、环境及社会和经济造成现实损害或构成潜在风险;二是为政府相关部门制订木质林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质量安全监管措施及质量安全重点工作的确定提供科学依据;三是使政府相关机构及时发现木质林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选择恰当的木质林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方案,从而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技术,预防风险事故发生,减少风险事故造成的损失;四是规范木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行为,建立和完善中国木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最终实现促进中国林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1.2.2 研究意义
现代风险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风险一旦发生,每一个社会成员都难以独善其身。现代风险波及主体广泛,后果损害严重,加之社会系统的复杂程度,对社会管理和政府转型都提出了严峻挑战。政府是公众的最终依赖对象,在防范和应对风险方面承担着不可推卸的责任。目前,西方发达国家政府已经提出并践行了政府风险管理的理念,美国政府大多数部门的主要职责都与风险管理有关。中国政府也在积极推进风险管理相关工作,如北京市召开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会议,强调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在思想认识上有新的提高,自觉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放在全国和首都发展的大局中来谋划和思考,逐步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广东省检察院 2013年出台《广东省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办法》规范风险评估预警,明确 13类案件为重点评估对象,8类隐患为重点风险事项,强调把维护社会稳定贯穿于执法办案过程,切实加强对执法办案风险的预警防范。
第二章 风险管理的基本原理和方法
2.1 风险及风险管理概述
2.1.1 风险的概念及风险分类
2.1.1.1 风险的概念
Mowbray,Williams,March 和 Shapira,Bromiley等认为风险是描述事件未来结果发生的不确定性;Rosenbloom,Crane,Brokett、Charnes、Cooper和Ruefli等认为风险是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Clark 和Varma认为风险是由事件的不确定性和利害关系组成;Joseph、Ronald 和 Rolph 等、Miller 和 Lessard从项目管理角度认为,风险是与预期不符的事件、事件多导致的影响大小及事件之间的相互作用发生的可能性;Williams、Turner认为风险是风险概率和风险后果的综合。综上,风险管理学界主流的风险定义为:风险是指特定风险事件发生的概率及其后果的严重程度和损失大小。
2.1.1.2 风险的类型
风险可以按照损失产生的原因、损失承担者及风险来源等进行分类,可以将风险划分为12大类28小类,具体见图2-1所示。
当然对风险的划分并不是绝对的,随着社会的发展,风险越来越趋于一体化和综合化。如环境污染,既是自然-技术-行为风险的综合表现。一切事物都是不断变化和发展的,风险也一样,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风险,各组织对风险的管理也要不断发展和变化。

2.1.2 风险管理的概念和作用
2.1.2.1 风险管理的概念
最早美国学者威廉姆斯和汉斯(Wiliams 和Hans)及其著作《风险管理与保险》(Risk Management and Insurance)、1974 年梅尔和赫奇斯及其著作《风险管理:概念与应用》(Risk Management:Concept and Applications)、1978 年格林和塞宾及其著作《风险管理:教案与案例》(Risk Management:Text and Cases)、1998年美国当代风险管理与保险学权威斯凯柏教授及其新著《国际风险与保险》(International Risk and Insurance)。ISO定义风险管理为针对风险所采取的指挥和控制组织的协调活动。
中国理论界普遍接受的比较全面的定义为:风险管理是研究风险发生规律和风险控制技术的一门新兴管理学科,各经济单位通过风险识别、风险衡量、风险评价、并在此基础上优化组合各种风险管理技术,对风险实施有效的控制和妥善处理风险所致损失的后果,期望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安全保障。
2.2 风险识别及方法
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的首要步骤,其目的是衡量风险和处理风险。风险识别在整个风险管理过程中占重要地位,只有全面准确的识别风险,才能对风险进行管理。
2.2.1 风险识别概念
不同学者对风险识别的概念做出理解。综合相关概念认为:风险识别是指根据风险管理范围,通过设置确定风险问题的尺度,系统查找隐患和薄弱环节,分析各种风险来源和可能产生的后果,包括排查并确定各类风险源、风险点、危险源、事故隐患、薄弱环节、具体管理问题等,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识别和描述。
2.2.2 风险识别方法
常用的风险识别的方法:专家调查法(头脑风暴法、德尔菲法)、安全检查表法、情景分析法、故障树法、事件树分析法等。各种风险识别方法之间的分析角度、分析路线和分析侧重点各不相同,所以在风险识别过程中应根据具体的识别对象的各种因素权衡,选择合适的风险识别方法,如风险特点、风险环境和现有风险管理资源等。
2.2.3 风险识别内容及过程
风险识别的内容主要包括:识别可能存在的风险(列举风险/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分析引发这些风险的因素(导致风险事件发生的原因);识别风险发生的条件及受影响对象;风险导致的后果等。
第三章 中国木质林产品质量安全现状 .............. 37
3.1 木质林产品质量安全现状................ 37
3.1.1 木质林产品生产概况................... 37
3.1.2 木质林产品质量安全及其管理现状............... 53
第四章 木质林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识别研究................ 69
4.1 相关概念界定................ 69
4.1.1 产品、产品质量及安全 ...........69
第五章 木质林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研究............. 100
5.1 木质林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方法............. 100
5.2 木质林产品质量安全问卷调查情况............... 101
第七章 木质林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控制研究
风险监控是政府部门运用风险管理方法,有效组织社会资源,对产品中影响人身健康、财产安全的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进行评估,最后根据评估结果提出和实施风险管理措施,防范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本章基于木质林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中国木质林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控制措施进行研究,针对各类木质林产品存在的质量安全风险问题,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为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木质林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提供参考。
7.1 木质林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控制点及控制流程
以风险管理为基础的风险控制是综合考虑了风险发生可能性和后果严重程度。该方法是从降低危害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严重程度两方面来防范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从而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木质林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控制,就是在风险识别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明确风险控制点,根据引发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的风险控制点的类型和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风险控制措施,从而达到有效预防和控制风险的目的。
7.1.1 木质林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控制点分析
在对木质林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制定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前,首先要明确各类风险的风险控制点。在此基础上,根据风险控制点的具体特性、类型及所引起的风险的严重程度等级,将极高风险等级和高风险等级对应的风险控制点作为重点风险控制点;将中等风险等级对应的风险控制点确定为主要风险控制点;将低风险等级对应的风险控制点作为一般风险控制点。
第八章 结论与讨论
8.1 基本结论——主要研究成果
论文在分析我国木质林产品质量安全现状的基础上,应用风险管理基本理论,进行了木质林产品质量安全的风险源分析、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的研究,获得了七大类木质林产品质量安全的风险源、风险因素、风险等级,提出了实现木质林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控制的政策措施建议。主要结论如下:
1.通过分析木质林产品质量安全现状可知:木质林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着一定的风险,根据木质林产品质量安全自身特性,通过风险评价技术可以对这些风险进行预测、管理和控制。
2.通过木质林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识别研究可知:木质林产品质量安全的风险因素分为产品技术因素和管理因素,其中技术方面主要涉及产品自身属性,包括产品物理性、化学性和生物性风险因素。管理因素主要包括企业内部管理和政府外部监管两个方面,其中企业内部管理风险包括原辅材料质量、生产加工环节及产品出厂检验;企业外部监管风险主要涉及监管主体、监管依据和监管制度风险。
3.通过木质林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研究可知:各类木质林产品所面临的产品自身属性风险和企业内部管理风险要高于企业外部监管风险。
4.通过木质林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价研究可知:木质林产品面临的自身属性风险等级最高,生产加工风险等级次之,企业外部监管风险等级最后。其中在产品自身属性风险中,化学性风险等级较其他两类风险等级高,风险值最高可达 15.29;在生产加工环节中,一般是生产加工风险等级高于其他两类风险等级,风险值达 9.87;在外部监管环节,政府监管风险要高于其他风险等级,风险值达 9.16。
5.通过木质林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控制研究可知:产品自身属性和产品生产加工环节是重点风险控制点;企业外部监管环节是主要风险控制点。
6.在明确风险控制点基础上,针对木质林产品质量安全各项风险从企业、政府监管部门及国家等多主体出发,制定的具体控制措施如下:企业要控制产品生产加工过程,主要包括原辅材料质量、生产工艺技术、生产线卫生状况及产品出厂检验质量的控制,同时建立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建立产品追溯和召回制度等。监管部门要建立风险管理工作体系,探索将风险管理理论与方法运用到政府监管过程中,构建木质林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体系,实现对木质林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的有效管理。国家采取的主要政策措施: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构建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实施认证管理,加强木质林产品质量管理;加强行业自律,充分鼓励消费者、行业协会及网络媒体等多元监管主体积极参与,共同监督木质林产品质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质量安全意识,实现信息共享和交流。
参考文献(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