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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家庭农场发展概述

时间: 2014-10-22 编号:sb201410221072 作者:蜂朝网
类别:博士论文 行业: 字数:77588 点击量: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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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本文是博士论文,论文分析了我国家庭农场的产生与发展现状,分析了家庭农场经营与农业生产、土地流转的关系,并通过与农业集体经营制度、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的比较,区分了家庭农场与这几种农业制度和农业经营组织形式的边界。家庭农场既是家庭经营主体,又是规模化生产商品化经营主体,既是“注册登记”的市场经营主体,又是组织结构严密的“法人化”组织。

第1 章 导论

 

家庭农场这种农业生产组织形式为什么多次引起中央的重视?缪尔达尔(Gunnar Myrdl)曾说,从长期看,决定经济发展成功与否的关键只能是农业部门。作为一个经济发展迅速,工业化快速推进的发展中国家,农业发展关系到整个国家的全局发展问题。农业现代化能否实现是判断一个国家工业化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准。家庭农场在我国作为一种新型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对中国农业现代化的实现和工业化发展会产生怎样的影响?论文以此为切入点进行了深入的研究。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1.1.1选题背景

如果将整个工业化进程划分为工业化初期、工业化中期和工业化后期三个阶段,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研究,我国已经进入到了工业化中期的后半阶段。工业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已经占有绝对主体地位,国民收入有了较大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显著改善。第二产业在GDP中的比重已由1952年20.9%上升到了2012年的45.3%,工业生产总值已接近全国GDP的一半。人们在分享工业化带来的积极成果时,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当前的工业化并不是高水平的工业化,因为工业化的实现多数还是在牺牲农业的快速发展、通过农业为工业提供积累,高耗能、高污染环境的基础上完成的。2002年中共十六大曾提出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的新型工业化道路。2012年中共十八大又提出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四化”同步发展的新型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道路。

基于此,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必须协调城乡发展。工业化的实现不仅仅是工业本身,更应包括农业在内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没有农业的现代化,也不会有全面的工业化。舒尔茨(Theodore W.Schultz)曾提出,单纯追求工业化并不能保持增长的持续性,如果农业发展落后,也会使工业化陷入困境,进而影响整个经济发展。

1978 年后,我国开始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实现了农民和土地的紧密联系,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热情。农业劳动者和农业生产资料的紧密结合极大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我国粮食生产获得了历史性的突破,解决了广大农民的吃饭问题。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在经历了30多年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后,我国生产力水平已有了较大的提高,然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的农业生产关系还是建立在改革开放初期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基础上,并没有相应地调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继续发挥家庭经营优势的同时,也暴露出较多的缺陷。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条件下,由于土地的均分使得每个农户家庭生产的规模较小,土地细碎化严重;由于土地分割形成的田垅、地界带来了很多耕地的浪费;一家一户小而全的传统农业生产模式带有明显小农经济的经营性质,农民的农业收入增长缓慢,农业技术、农业机械等现代化生产方式在小规模土地上无法得到充分应用。因此,为了适应生产力的发展, 早日实现农业现代化, 必须改变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建立新型的农业生产关系。

 

1.2 研究内容、研究思路及方法

1.2.1研究内容

(1)家庭农场的内涵及性质

研究家庭农场的发展必须先理清家庭农场的概念、内涵及性质。本文将家庭农场定义为以家庭为基本生产经营单位,以土地适度规模化为基础,以企业化方式进行农业集约化生产、商品化经营的新型农业经济组织形式。同时指出家庭农场的本质内涵是带有社会化生产方式性质的家庭经营。

家庭农场既是一种农业经济组织,也是一种农业制度。因此需要对家庭农场的性质进行深入研究。本文对家庭农场的产权性质、组织性质、制度性质和劳动性质进行了分析。我国家庭农场经营的前提条件是农村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流转。因此,家庭农场的产权性质主要研究家庭农场主享有土地的经营权和使用权。家庭农场的组织性质是以家庭经营为主的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并不是企业。家庭农场的制度性质是在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下对是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丰富和发展。家庭农场的劳动性质指家庭农场中的生产性劳动和管理性劳动是一种自我雇佣性质的劳动,不存在剥削问题,而长期性的雇佣劳动是带有轻微“剥削”的小业主形式的劳动。

(2)家庭农场的产生与土地流转现状分析

家庭农场并不是新中国刚成立就存在,建国后经过社会主义改造我国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当时按照马克思主义理论及苏联模式的实践,我国强调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全公有化。农业生产在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基础上建立了国营农场制度和人民公社的集体经营制度。农业合作社时期和人民公社时期没有家庭农场生存的空间。改革开放后,家庭农场首先出现在国营农场中,后来由于农业生产的波动,国家在集体所有制的农村土地中进行了农地适度规模经营探索,家庭农场开始在江南一带的集体土地上出现。十七届三中全会后,特别是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公布后,家庭农场在全国许多地方迅速发展,并形成了上海松江、浙江宁波、安徽郎溪等几种典型模式。

在农业家庭承包经营的条件下,土地流转是家庭农场发展的前提。土地流转受经济发展水平、非农就业比率、城镇化发展速度以及社会保障程度等条件的影响比较大。我国土地流转总体上还处于较低水平,土地流转面积约占全国耕地面积的五分之一,但各地区之间差异较大,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土地流转比率也将越来越高。

 

第2 章 理论基础与研究述评

 

家庭农场发展与农业生产特点、农业制度紧密相连。我国建国后的农业发展历程表明,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的农业制度更适合我国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家庭农场经营不仅是农业问题,更涉及到土地流转、政策法律、产权制度等问题。农业生产的二重性理论、家庭承包经营理论、土地流转理论、产权理论、制度变迁理论等是我国家庭农场发展问题研究的理论基础。

 

2.1 理论基础

2.1.1农业生产二重性理论

农业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农业一般仅指种植业或农作物栽培业,广义农业包括了狭义的农业和林业、畜牧业、渔业、副业,有的统计中也把农业生产资料提供、农产品加工、存储、销售等农业生产的产前和产后部门包括在内。

农业生产有自身的特点,一是要依赖植物、动物、微生物等有生命的生物载体,而这些生物有自然发育、生长、繁衍的客观规律,它们通过吸收阳光、空气等能量自然转化为农产品,是自然再生产的过程。二是人们要从事各种生物的种植、养殖、培植等劳动生产活动,而这些生产活动与价格、成本、利润、市场等经济行为密切相关,是经济再生产的过程。自然再生产过程与经济再生产过程的相互交织是农业生产的基本特征,构成农业生产的二重性理论。

农业生产的二重性可以衍生出农业生产的其它特点。如动植物生长离不开土地,土地是农业生产必不可少的生产资料。自然环境的差异导致各地的生物种类不尽相同,农业生产有明显的地域性差异。生物自然生长的周期性使农业生产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平时动植物的自然生长无需投入过多劳动,但生长发育到某个阶段时,又必须及时投入劳动,以免耽误农时形成损失,形成了忙闲有致的农业生产过程。农业生产形成的结果,既可以用于人们的消费也可以继续用于下期的农业生产,是消费资料与生产资料的统一。

2.1.2家庭承包经营理论

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农业发展先后实行了人民公社的集体统一经营和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两种农业经营方式。实践表明,高度集中的集体统一经营,违背了农业生产的特点,抑制了农民生产的主动性和创造性,阻碍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广大农民的积极推动下,我国确立了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在农村集体经济中实行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集体统一经营与家庭分散经营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在农业发展中实行家庭经营有广泛的适应性和较强的生命力,无论是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还是家庭农场制,都以家庭经营为主。

 

2.2 国内外文献综述

2.2.1有关农业现代化的研究

1、关于工业化

我国家庭农场发展是建立在现代农业生产方式的基础上,而工业化的发展是现代农业的基础,因此有必要先对工业化进行分析。国外学者关于工业化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工业化发展阶段、工业化发展动力、工业化转型等方面。德国经济学家W.G. Hoffmann(1931)分析了工业结构演变的一般规律,并根据消费品工业与资本品工业的净产值之比将工业化过程分为四个阶段。美国经济学家 Walt Whitman Rostow(1960)提出了经济成长阶段理论,将一个国家的发展分为传统社会阶段、起飞阶段、成熟阶段等五个阶段。Hollis B. Chenery根据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将工业化过程划分为农业经济、工业化、发达经济三个阶段。其中工业化阶段又分为初期、中期和后期三个时期。R.J.Gordon(2002)划分了美国工业化发展的起始阶段和黄金时段。在工业化发展动力方面,C .I. Jones (1999) 认为人口数量对新技术有直接的影响,可以推动工业化发展。Rourke et al. (2007) 认为是科学知识的发展是工业化发展的主要驱动力。G.Clark et al. (2008) 以英国为例认为对外贸易推动了工业化发展。Temple & Voth (1998)认为人力资本积累能促进一国经济增长和结构转型,是工业化发展的重要因素。在工业化转型方面,多数学者认为新技术推动着工业化向新经济转型,但新技术内生于企业、组织还是员工内部?学者们存在争议。Baily & Lawrence(2001) 认为新技术内生于企业之中,特别是中小企业。大企业的官僚体系会阻碍R&D的创新,只要有很好的风险资本,中小企业的R&D会迅速增加。T.F.Bresnahan (1999) 认为新技术内生于组织。Markusen & Trofimenko (2009) 认为新技术源于学习,应内生于员工本身。

国内对工业化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工业化定义、工业化背景等方面。工业化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工业化是从产业角度研究的,是工业(特别是制造业)在国民经济中不断上升的过程。即把工业化看作是工业在国民收入和就业人数中的份额连续上升的过程。主要表现为:第二产业特别是制造业的产值在国民收入中的比例提高;第二产业及制造业的就业人数比例增加。广义的工业化是从生产力变革的角度研究的,不仅包含了工业产业也包含农业产业的变革。如著名经济学家张培刚教授将工业化定义为“一系列基要生产函数连续发生变化的过程”,后来为了更完善和通俗,将工业化定义修改为“国民经济中一系列基要生产函数,或生产要素组合方式,连续发生由低级到高级的突破性变化的过程”。在这一定义中,工业化不仅包括工业本身的机械化和现代化,而且也包括了农业的机械化和现代化。

在工业化发展的基础上,中共十六大正式提出新型工业化的含义,主要强调了工业化发展与科技、经济、资源、环境、人才等多方面的兼顾与统一。杨世伟(2009)认为新型工业化本身既包括城市的工业化,也包括农村的工业化。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标志着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要求在农业、工业与服务业协调发展的基础上来实现工业化。

 

第3章 我国家庭农场的性质及其边界 ............. 26

3.1家庭农场的概念及内涵 ............ 26

3.2我国家庭农场的性质 ......... 27

3.2.1家庭农场的产权性质 ............ 27

第4章 我国家庭农场发展的必要性研究 .... 53

4.1家庭农场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要求 .............. 53

4.1.1农业发展的历程表明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的发展 ........ 53

4.1.2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的缺陷促使家庭农场的出现 ........... 55

第5章 我国家庭农场的历史演进 ..........72

5.1我国家庭农场的产生 .........72

5.1.1全民所有制条件下家庭农场的产生 ............. 72

5.1.2集体所有制条件下家庭农场的产生 ............74

5.1.3两种家庭农场的区别 .............77

 

第7 章 我国家庭农场发展的对策建议及注意问题

 

前文分析了家庭农场与其它农业经营组织比较的优势,也从多角度分析了家庭农场在我国发展的必要性。本章主要提出我国家庭农场发展的对策建议和应注意的问题。

 

7.1 我国家庭农场发展的对策建议

7.1.1农村土地流转

家庭农场是以家庭为基本生产经营单位,以土地适度规模化为基础,以企业化方式进行农业集约化生产、商品化经营的新型农业经济组织形式。家庭农场适度规模客观需要一定数量的土地,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按人均分配土地的条件下,家庭农场所需土地从哪里来?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买卖,但同时规定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自愿流转。因此,家庭农场所需土地只能是在不改变承包关系的基础上,主要通过承包者对农村土地流转的方式取得。我国农村土地属于集体和国家所有,农村土地流转是在不改变农村土地所有权性质和农业用途的基础上,土地承包者保留土地承包权而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给其他组织或个人的行为。当前,农村土地流转主要有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反租倒包、土地股份合作等几种流转方式。

转包是在不改变承包方和发包方承包关系的前提下,承包方将承包土地经营权转移给其它组织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行为。

出租是指农村集体组织或农户在一定的期限内将土地的使用权有偿让与承租人,并收取一定租金的行为。

互换是指承包方为了方便土地集中耕作和农业经营等需要,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内,将自己的承包地与他人的承包地以对等或约定差额数量面积进行交换的行为。

 

第8 章 结论与展望

 

8.1 研究结论

(一)全文总结

1、重新定义了家庭农场的概念,并对其内涵和性质进行了研究

家庭农场是以家庭为基本生产经营单位,以土地适度规模化为基础,以企业化方式进行农业集约化生产、商品化经营的新型农业经济组织形式。

家庭农场的本质内涵是带有社会化生产方式性质的家庭经营。土地的适度规模是家庭农场的外在表现形式。家庭农场的性质可以从产权性质、组织性质、制度性质和劳动性质四个方面进行分析。

2、研究了我国家庭农场的历史演进及发展现状

全民所有制条件下家庭农场主要是为了提高国营农场经济效益,减少国营农场亏损问题,集体所有制条件下家庭农场是为了创新农业经营体制,盘活农村土地,解决土地细碎化,提高农民收入问题。本文对现阶段我国家庭农场的现状及问题进行了分析,认为当前我国家庭农场发展迅速,但标准不统一,农村土地流转差异影响家庭农场发展,家庭农场注册率低,影响家庭农场作为农业经营主体在市场中的作用发挥,家庭农场经营者文化程度偏低,影响家庭农场的长远发展。在借鉴美国、法国、日本三国家庭农场经验的基础上,认为家庭农场也是我国农业经营的有效形式,应该进一步明晰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并且在家庭农场发展初期应通过国家支持,政策引导的方式进行扶持。

3、比较了家庭农场与其它农业经营组织的优势,并区分了它们的边界

与农业集体经营制度相比,家庭农场的优势在于农业生产中实行的是家庭经营方式。家庭作为生产、决策、分配等方面均有效率的经济组织,具有降低交易成本和信息成本的特征。家庭农场经营可以节省集体经营中的监督成本,这是家庭农场与农业集体经营制度的边界。家庭经营与规模化生产并不矛盾,国外有很多大规模农场采用的都是家庭经营的方式。除了家庭经营优势外,从农业产业特点和世界农业发展规律来看,家庭经营也是农业生产最有效的方式。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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