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日本百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历程探讨日本经验 - 蜂朝网
服务电话:021-62170626

通过日本百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历程探讨日本经验

时间: 2014-09-03 编号:sb201409032226 作者:蜂朝网
类别:在职硕士论文 行业: 字数:129678 点击量:1716
类型: 收费    费用: 0元

本站提供专业的[留学生论文]定制业务,如需服务请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联系电话:13671516250.

文章摘要:
本文是在职硕士论文,主要论述了如何增加民间保护力量的实力,慎重地结合一些日本模式,适当逐步放权于民间,让民间更多地参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便能制定出适应中国,具有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之路。

绪论


日本是世界上最早提出现代意义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念,最早开展具体保护工程的国家。1950年日本便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专门适用于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文化财保护法》。日本的《文化财保护法》将文化财分为五个大类?。在当时的这五个大类中的“无形文化财”部分,与“民俗文化财”中的“无形民俗文化财”部分,便与我们如今所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十分相似。《文化财保护法》虽然是世界上第一部涉及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但却不是日本历史上最早针对文化遗产保护而提出的立法。早在该部立法颁布的半个世纪前,明治四年(1871年),日本政府就颁布了太政官公告,颁布了《古器旧物保存方》,1897年日本政府制定了近代文化财保护法津《古社寺保存法》。除此之外,从明治时期开始一直到二战结束前,日本还颁布了一系列针对文化财的保护法律,如大正8年(1919年)的《史迹名胜天然纪念物保存法》,昭和四年(1929)制定的《国宝保存法》,昭和八年(1933)颁布的《重要美术品保存相关法律》等等,这些保护法律都有着共同特点,便是其都是围绕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而制定的。法令中的保护对象也多以皇室相关的物品为中心,保护的焦点集中在具有美学价值、鉴赏价值的美术工艺品和社寺所持有的文物上。直到1950年日本出台了《文化财保护法》,文化财保护才关注到文化遗产中的非物质因素。我们从日本文化财保护发展历程中这些相关法律的出台情况上看,日本人从只认识到文化遗产的物质因素,发展到对非物质因素的新认识,至少花费了半个世纪。

……………


第一章日本文化财保护体系与非物质文化遗产


一 无形文化财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

在这套体系中,日本人将文化遗产称为“文化财”,与人类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知顺序一样,早先日本人对于文化财的认识也只局限在物质文化遗产上,他们将物质文化遗产直接等同于了文化遗产。但随着日本人对文化遗产保护的深入开展,他们对文化遗产的认识也随之加深,日本人逐渐认识到文化遗产中除了物质因素外还存在着许多非物质的因素,为了有效区别这些非物质因素,日本人在其文化财体系内提出了 “有形文化”与“无形文化“这两个相对的概念,并通过法律建立起了曰本独特的文化财保护体系,对这两方面都进行了专项保护。对于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工作的人们来说,在日本这套文化遗产保护体系中,大家最熟悉的莫过于“无形文化财”这个词了吧。如今大家所熟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概念诞生,就与“无形文化财”这一概念有着密切的关系。随着日本对于无形文化保护的开展,无形文化的概念经过日本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前任总千事松浦晃一郎先生的大力推广,走出了日本,开拓了人们的视野,受到世界各国的认同与重视,同时日本提出的"无形文化财"的概念也为后来“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概念的诞生奠定了基础。然而“无形文化财”一词被世人所熟知的原因还不仅如此,直至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确定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词汇来替代“非物质文化遗产”前,世界上许多国家与地方也曾一度借用日本的“无形文化财”一词来指代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今,虽然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框架内不再使用“无形文化财”一词来指代非物质文化遗产了,但由于日本的文化财保护体系寒立的较早较为完善的缘故,日本至今为止仍然使用着自己的保护体系内规定的称谓,并且仍然使用着其长期以来对文化遗产的分类标准。


二、 无形文化财不等于非物质文化遗产

从对比中我们不难看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包含的内容要远大于曰本文化财体系中无形文化财的范围,因此日本的无形文化财也就无法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划上等号。虽然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无法与无形文化财概念直接划上等号,但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所包括的保护内容,在日本文化财体系中都能找到,只是在称呼与分类上存在着差异。如果我们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在日本文化财体系内寻找对应的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大致包括了 “文化财的保存技术”与“文化性景观”,以及"无形文化财”、“民俗文化财”等日本文化财体系当中的无形民俗文化财的部分。

…………


第三章在逆境中发展形成的传统文化保护意识..............34 

第一节 明治时代前期开始日本近代社会的西化变革............ 34

第四章日本文化发展方式的探究...........69 

第一节 近代日本社会发展中体现对传统保护的“和洋折衷”观念....69

第五章大正、昭和时期日本文化逸产保护的发展............ 102


第六章战后日本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开展经验


一、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人保护体制

对我国国情较为了解的人都清楚,县级以下机关中的文化机构相对较小,常常有人手不足的情况发生,保护条件也相对于城市来说有着差距。拿2012年夏我在青海调研情况来说,在一个藏族村里负责文化工作的工作人员只有一人,他除了要负责处理众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外,还要负责文化部门中其他机关下达的工作任务。也就是说省城里文化部门下属有很多机构,而各大机构下达到地方的所有与文化内容相关的工作,都只能由其一个人负责完成,因此其工作任务是十分繁重的。加之如今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的一个新兴的文化事业,经过几年的发展,我们基本上才刚渡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与认定阶段,接下来我们将要进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全面保护阶段,因此还会出现更多需要解决的问题。这些因素均会对条件不高,人手不足,理论水平与保护经验均相对欠缺的基层保护单位造成十分巨大的压力与挑战。这让我不由地开始思考,当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进入全面保护阶段后,就以目前的这种保护方式而言,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能起到多高的保护效率?


二、 日本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的获得

在对许多参加过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遗产展示活动的民众进行采访后,民众普遍表示他们感觉不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示活动与他们自身有任何联系,他们只是活动的旁观者。本应该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参与主体的民众,怎么会成为活动的旁观者了呢?这种不良现象的出现便是与过去这种所谓的“双赢”模式有着很大关系。以前招商引资时,政府要出面牵头搞个活动什么的,活动开始后便是政府领导说话、企业老总致辞,接下去会有些歌舞活动助兴,中间穿插着各种与企业相关的广告宣传,因此歌舞在整个活动中的地位其实并不高,也不是活动的主要目的。而长期在这种文化氛围的熏陶下,民众逐渐养成了一种旁观者的心态,因为活动的主角永远都是政府官员,企业代表,民众从来就不是活动的主角,他们的参与只是被动的,只是来看看节目娱乐娱乐,其他的招商引资与他们都并无关系。然而现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却与以往不同,一方面展示的活动并非只是用于娱乐、用于烘托气氛的歌舞,而是需要被保护的对象。

..............


总结


文章首先解决了两个问题,分别是日本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制制定的依据问题,以及日本人是如何普遍形成具有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意识的问题。日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也并非自古就有,日本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的出现也是建立在对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认识发展的基础之上,是在当时特定的时代背景下激发生成的产物。通过日本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念形成与保护工作开展的过程,我们便能发现,日本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的出台,与其对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政策有着密切的传承关系。而日本人对物质文化遗产所具有的保护观念,又来自于大和民族自古以来对传统文化的传承方式。这种方式的形成受到日本文化发展规律的影响,以及日本神道与佛教这两种宗教信仰的影响。因此我们今天看到日本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较好的保护观念,并非只是日本政府单纯地依靠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普及教育方式对民众进行培养的结果,同时是日本政府普及日本传统文化教育的结果。

..............

参考文献(略)

 


如需定做,在职硕士论文请联系我们专家定制团队,QQ337068431,热线咨询电话:021-62170626
分享到: